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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铸刑鼎的晋铸刑鼎。公元前513年(晋顷公十三年)冬天,赵鞅和荀寅率领晋国军队在今天的河南中北部汝水之滨修建城防工事,同时,向晋国民众征收“一鼓铁”铸造铁鼎,并在鼎上铸上范宣子所制定的“刑书”,公之于众,“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这件事也引起。
2、铸刑鼎的简介。公元前513年,赵鞅和荀寅这两位晋国的重要人物,在范宣子的指导下,对原有的法律条文进行了革新。他们决定将这些新的文法治国原则铸在铁鼎上,以此公开昭示于民众,这一历史性的举措被称为铸刑鼎。此举旨在以更为明确的文字法代替之前的口述传统,使得法律更加公正、公开,标志着中国法制史上一个重要的。
3、法律条文第一次铸鼎公布是哪个朝代 我国古代铸刑鼎的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在。1、是战国时期,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活动;晋国赵鞅“铸刑鼎”,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活动。2、鼎,是古代我国一些地方古人用以烹煮肉和盛贮肉类的器具,是古代最重要青铜器物种之一。“鼎”(炊器)被后世认为是所有青铜器中最能代表至高无上权力的器物。
4、孔子为什么反对“铸刑鼎”“,他的意图是什么。在孔子看来,统治秩序是需要通过伦理道德来维系的,古代先贤不制定规章制度,而是以身作则,引导民众;而子产“铸刑书”、赵鞅“铸刑鼎”,会使民众有讼争之心,民众会因为蝇头小利而讼争不止,丧失原有的伦理道德,造成社会风气的败坏,导致统治秩序的混乱。所以,孔子为了维护自己坚持的理念,而反对。
5、晋国史话·第三辑(310)瓜分公室的狂潮其十:晋作刑鼎。于是作者便寻求了一种折中的办法,对参与铸刑鼎的赵鞅和中行寅给予了不同的评价,认为这件事是中行寅“干上令”擅自主张的,赵鞅只是被迫胁从,不能算是主谋。 所谓“干上令”,是说当时的执政是魏献子魏舒,身为下军将的中行寅未经请示,“擅作刑器,以为国法”,本身就是违法乱纪的行为,理应受到惩处。中行寅铸刑。
1、简述铸刑鼎事件的历史意义。元前513年(晋顷公十三年)冬天,赵鞅和荀寅率领晋国军队在今天的河南中北部汝水之滨修建城防工事,同时,向晋国民众征收“一鼓铁”铸造铁鼎,并在鼎上铸上范宣子所制定的“刑书”,引起了国内外舆论一片哗然,其中孔子和蔡史墨的责难最尖锐激烈。晋铸刑鼎毕竟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它打破了统治阶级。
2、作为晋国的正卿,赵鞅是一个怎样的人?赵鞅以卿主政晋国,挟强大武装,率诸侯之兵,戌周十载,又铸“刑鼎”,颁布晋国法典……这一切兆示着一个新时代的来临? 赵鞅(?—前475年),又名志父,谥号简,时人尊称其赵孟,史书里多称之赵简子、赵简主。实际上他并不姓赵,而是姓嬴。原来远古时期,姓氏一分为二,既有姓,又有氏。姓是大的氏族部落集团的徽。
3、孔子为什么反对“铸刑鼎”。明确反对子产观点的是晋国的叔向;当晋国人自己准备“铸刑鼎”的时候,孔子则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子产、赵鞅要把刑法铸在铜鼎上,让公众知晓,叔向、孔子则明确反对“铸刑鼎”,这就是争论双方的基本观点。在2500年后的今天,我们都知道,法律公开是一个基本的法治原则。为什么在中国法律史的源头,一个。
4、什么是“铸刑鼎”?“铸刑鼎”是指将法律条文铸刻在铁鼎上,以示公开、透明,并作为犯罪刑事司法程序中最重要的执法礼仪之一。在春秋时期,新兴地主阶级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他们将成文法铸在铁鼎上,公布于世,以打破奴隶制法律的秘密状态,打击奴隶主阶级垄断法律的局面,这是中国法制史上非常重要的一次历史事件。铸刑鼎。
5、公卢之谏全文翻译。原文:赵简子举兵而攻齐,令军中有敢谏者罪至死。被甲士,名曰公卢,望见简子大笑。简子曰:“子何笑?”对曰:“臣乃有宿笑。”简子曰:“有以解之则可,无以解之则死。”对曰:“当桑之时,臣邻家夫与妻俱之田,见桑中女,因往追之,不能得,还反,其妻怒而去之,臣笑其旷也。”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