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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国家机构是什么 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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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25

在我国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国家机构是什么

1、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国家机关是?法律分析: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国家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

2、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权的机关是。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特别行政区设立的背景与意义 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为实现“一国两制”伟大构想而设立的特殊行政区域制度。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同时考虑到香港、澳门等地的历史、文化和现实情况,我国决定在这些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实。

3、根据我国宪法设立特别行政区决定其制度的权力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设立特别行政区决定其制度的权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

4、根据我国宪法,有权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的国家机关是。根据我国宪法,有权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的国家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3、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4、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5、决定战争和。

5、根据我国宪法,有权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的国家机关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全国人。

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国家机关

1、如何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权的最高组织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选举、决定最高。

2、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2、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 13、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14、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1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1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2)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3)中。

3、在我国行政机关有哪些?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如民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审计局等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如工商,质量监督,环保,药监局等)、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包括区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公安局的地位比较特殊,既是一级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

4、全国人大的职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5、我国的决策机关是指哪些机关?我国的决策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